司法官考試分為第一試、第二試、第三試,第一試及第二試為筆試,第三是為口試,以下整理了111年司法官放榜的時程表,同學也要特別注意報名時間!司法官放榜後,即將展開司法官受訓,受訓有哪些規定也可以一併了解!
111年司法官放榜時間表整理!
司法官考試(一試)大約8月考試,而司法官放榜(一試)約為9月放榜;司法官考試(二試)筆試約為10月考試,而司法官放榜(二試)約為12月放榜;最終司法官放榜(三試)大約為隔年1月放榜。以下整理111年司法官放榜時間表讓同學們參考!
111年司法官考試時程表:
考試資訊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放榜時間 |
司法官一試 | 111.04.26(二) - 05.05(四) | 111.08.06(六) | 111 年 8 月 30 日 |
司法官二試 | 111.09.08(四) - 09.14(三) | 111.10.15(六) - 10.16(日) | 111 年 12 月 14 日 |
司法官三試 | 依榜示日期而定。 | 112.01.14(六) | 112 年 1 月 18 日 |
要準備111年司法官考試的同學,可以先參考以下的時程表,來規劃讀書計畫囉!
112年司法官考試時程表:
考試資訊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放榜時間 |
司法官一試 | 112.04.25(二) - 05.04(四) | 112.08.05(六) | 未公告 |
司法官二試 | 112.09.12(二) - 09.18(一) | 112.10.14(六) - 10.15(日) | 未公告 |
司法官三試 | 依榜示日期而定。 | 113.01.13(六) | 未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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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受訓薪水是多少?相關規定整理!
司法官錄取者職前訓練期間,比照委任第5職等本俸5級支給,月薪約46,460元。訓練期滿及格分發擔任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候補期間5年,期滿考查其服務成績及格者,予以試署,試署期間為1年),月薪10萬以上。
等別 | 薪水待遇 |
司法三等 | 職前訓練期間:約46,460元;訓練期滿及格:薪水10萬以上。 |
*本表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司法官受訓、限制轉調規定:
(一)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司法院或法務部依次派用。
(二)應行訓練人員,於訓練期間得經司法院或法務部指定之公立醫院辦理體格複檢,不合格者函送保訓會廢止其受訓資格。
(三)本考試及格人員,自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 6 年內不得轉調司法院及法務部暨其所屬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四)本考試錄取人員如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及第 5 條規定有關申請保留受訓資格者或有訓練相關疑義者,請逕洽保訓會。
(五)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 18 條規定:「學員於訓練期間中途離訓,除因重大傷病、生產經准予保留受訓資格者外,應返還在本學院期間所領全部津貼及各項補助。」第 22 條規定:「結業學員經分發任用後,應即遵令到職,其不遵令到職或服務未滿 3 年而離職者,應返還在本學院期間所領全部津貼及各項補助。但因重大傷病或其他特殊理由經准予離職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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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訓練有哪些內容?一張表了解內容!
司法官考試及格錄取之後,還要接受為期 2 年的司法官訓練,司法官訓練由法務部司法官學院主辦,2 年的訓練當中,共分 3 個訓練階段 。
司法官訓練詳細內容詳見表格:
項目 | 內容說明 |
訓練機關 |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
實施方式 |
實施方式(分三階段實施): 1.第一階段:學員在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接受基礎與各類專題講習及檢察、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等司法實務課程之講授、研習、擬判及演習。 2.第二階段: (1)學員分配至法院、檢察署等機關學習審判、檢察等業務。 (2)學員赴行政機關及相關機構學習行政業務等事項。 3.第三階段:學員回司法官學院接受實務綜合研討、擬判測驗及分科教育等。 |
訓練課程 | 司法官養成課程分下列三種: 一、法律課程: (一)實務課程:以指導研習審判、檢察等有關業務為主。 (二)理論課程:以研討最新法律理論及有關判例解釋為主。 二、輔助課程:以充實與司法相關之學科智識為主。 三、一般課程:以培養司法倫理及高尚情操為主。 |
訓練津貼 | 1.司法官訓練採未占缺訓練,於訓練期間由司法官學院依下列俸給標準發給津貼,並得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支給婚、喪、生育、子女教育補助,及比照用人機關現職人員撫卹相關規定之標準支給遺族撫慰金。 2.津貼: (1)俸點:比照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三百七十俸點支給。 (2)加給:比照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一】委任第五職等月支數額支給。 |
司法官受訓期間,可選擇住宿或不住宿 ( 不住宿在訓練期間也會提供休息室 ) 。所有的一切費用,包括膳食、課堂資料等,一律由公家支付,每月的薪資則約在 5 萬元。由於國家在每一位準司法官投入的花費達百萬元以上,所以,司訓所的訓練規則裡面都會要求學員簽下一份「志願書」內文為,茲願參加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第〇期學習訓練 2 年,謹當本於誠信原則,於受訓期間絕不無故中途離訓,並願於結業後到職服務 3 年,否則,願依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 17 條之 1 及第 21 條之規定,返還在學院期間所領全部津貼及各項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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