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大學在校成績中下,應屆選擇跨領域研究所就讀,並考上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及國營法務筆試及格但未面試,另外律師考試差2分及格。隔年東吳民法組正取,並且錄取檢察官助理及國營法務筆試及格但未面試。
自大三下學期開始上【金榜函授】的全修班進行打底,對於不甚了解的科目有另外再買教科書或參考書打底,並且由於對律師考試的懼怕,基本上書越買越多,多虧自己的閱讀速度還算可以,每一本書基本上都能雨露均霑,但是大多數都只能看一次,只有少數書可以一直重複翻閱,與其他上榜心得奉行的一本書主義不太相同,我喜歡從不同作者的視角切入他們對於該法的重點與理解,感覺可以更能夠了解他們對於見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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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上次考取國考是民國101年普考一般民政,過了11年後再次參加國家考試,由於有公務經驗作為基礎,重新學習行政法、行政學時,能夠比較深入了解課程內容,不過另一方面也明顯感覺到自己記憶力有限,一些重要條文即使反覆讀誦書寫,但只要一段時間沒複習,記憶就忘記。再加上白天上班,下班帶小孩、忙家務,為了要在有限的時間下準備考試,以下是我準備這次薦任升等考的心得,與大家分享:
一、參考近3年錄取標準-擬訂目標
由於薦任升等考總成績的配分是近三年的考績成績佔30%,筆試成績佔70%,我先參考了近三次薦任升等考一般民政類組的錄取標準保險分數64分以上,就有上榜的機會。因近三年考績平均已有25.99分,代表考績成績已經有25.99分,筆試成績已加強即可達標。另外以題型為4題申論題的考科地方政府與政治及民刑總來看,只要每題取得14分,就可以達標,而以申論題及選擇題混合命題的行政法及行政學,更是拉高保險分數的科目。我個人是擬訂以總成績達64分為目標,之後在準備考試的過程中,即使遇到低潮想要放棄時,只要相信自己距離目標並不遠,就能產生堅持到底的勇氣,甚至在考試中遇到完全陌生的題目,也能夠放手發揮盡力爭取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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