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放榜後,同學會關心如何分發,高普考分發為填選志願,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想要了解開缺單位的詳細工作,會建議可以撥打電話到該單位,也能比較確認工作事項;選填志願後,通常2~3週左右就可以知道分發單位了。
2022/111高普考報名、考試及放榜時間流程
高普考報名時間在每年的3-4月、考試時間在7月,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臨床心理師類科及普考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需參加第二試口試。(實際日期需視高普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試別/項目 | 考試日程 |
報名時間 | 111.03.21(一) - 03.30(三),一律採網路報名。 |
考試時間 | 高考三級:07.17(日)-07.19(二) 普通考試:07.15(五)-07.16(六) |
第二試(口試) | 部分類科有口試,預定日期:111.10.29(六) |
放榜時間 |
筆試111.09.27 |
高普考分發問題
經高考三級、普通考試錄取後,填選志願,依成績分發至全國各機關單位服務,選填志願時間請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準。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高普考、初等考試及格人員於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在選填志願時,請先參考人事行政總處附件「榜示錄取人員任用計畫彙總表」,在規定時間內,依照說明至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上觀看職缺並選填志願。需要在「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上填選。若有任何問題,可致電「人事行政總處」確認電話 (02) 23979298轉527(有關錄取人員分發任用及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等事項)。
收到成績單後,上網選填志願的期限約10~14天左右【需注意公告的日期,登入系統並選填志願。另增額錄取人員亦請於作業期間,至該系統填列個人基本資料】,上榜生可在這段時間詢問、比較各職缺的工作內容及薪資結構,以利選到適合自己的好單位&職缺。選填志願後,通常2~3週左右就可以知道分發單位了。
【公務員分發志願該怎麼填?】
志願選填數目 =等於或大於> 錄取人員名次。例如若考取第5名,就須選填5個或5個以上該類科的志願。填列之職缺加總後未等於或未超過錄取人員名次,致無從分配時,將由人事行政總處就所遺職缺,逕予分配。
高普考工作內容
高普考行政類科工作內容
類科 | 工作內容簡述 |
一般行政 |
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
一般民政 | 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
客家事務行政 | 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廣規劃執行、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活動策劃執行、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文化、民族禮儀等業務。 |
戶政 | 辦理戶籍行政相關工作、戶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僑務行政 | 僑務行政工作內容包括結合資源,擴大僑社參與,強化僑團連繫,爭取友我力量,及維護僑民權益,增進僑民福祉;發展海外僑務服務據點,提供多元服務。 |
社會行政 | 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
勞工行政 | 勞政業務、勞工行政相關工作、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 |
公職社會工作師 | 社會工作服務之執行、特殊危機個案處理及社區相關資源連結等:社會福利中心志願服務人員組訓、管理、輔導等事項;兒童、少年及老人之保護服務、性侵害暨家庭暴力防治服務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文化行政 | 舉辦許多的靜態或動態藝文活動、親身參與各項藝文活動的籌畫、監督等工作。 |
教育行政 |
普考多為學校幹事、高考例如督學,工作內容多為行政工作規劃,如:校地勘查、學區規劃等。 |
體育行政 | 體育及運動行政工作與體育政策法令、學校體育、競技運動、全民運動、運動設施、國際及兩岸運動及運動產業工作之規劃、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執行、考核及管理等。 |
新聞 | 傳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傳播行政、國內宣傳業務推動、政府與新聞界之聯繫、新聞業務輔導、輿論公意之蒐集與分析、新聞稿之撰擬、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國際宣傳工作策劃、國際活動新聞資料之蒐集、研判運用、外國記者之聯絡及外國新聞從業人員來華訪問之接待等。 |
圖書資訊管理 |
辦理圖書資訊技術服務、讀者服務及圖書館行政各項業務,及有關圖書館之施政計畫研擬事宜、圖書館發展政策及相關法規工作之擬訂、修正、執行、考核與督導等。 |
人事行政 |
辦理考選行政、人事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
財稅行政 |
稅務工作、辦理國稅業務。如:查稅、受理繳稅、稽查、稅務資料處理、歸檔建檔、例行稅務受理。 |
金融保險 | 辦理有關勞、農保、就保、勞退及國民年金等相關業務,協助辦理質物鑑定、估價、核貸及電腦處理或現金收付及保管等業務。 |
會計 | 綜理各項會計業務,管理機關內部經費,從年度預算編制、使用、核銷、審計等事項。 |
財務審計 |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
績效審計 | 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 |
統計 | 辦理主計業務、調查數據的整理與分析。 |
法制 |
受理訴願及國家賠償、法制相關業務業務、辦理法制作業、公平交易法規之研擬解釋及案件調查處理。 |
法律廉政 | 辦理政風業務、政令宣導及肅查貪瀆各項業務。 |
財經廉政 | 整肅行政風氣、接受民眾申訴、政令宣導、防貪防瀆等,例如法令規定:承包工程每一百萬以上即需要政風人員簽署才可發包。 |
經建行政 | 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
公平交易管理 | 公平交易政策、多層次傳銷政策及有關案件之調查、處分等。 |
商業行政 | 商業政策與法規之擬訂、公司與商業之登記管理、商品展覽與推廣、國內外商情調查、物資調節供應、市場管理及商業現代化推展等工作。 |
農業行政 |
農業政策之擬訂、農業推廣與農產運銷之督導、農地改革與利用規劃、農業與農民組織之輔導、肥料與飼料品質登記管理、農業技術人員之培訓、農業資源管理應用、農業經營改善、農村綜合發展、農民生活改善及農作物災害補助等。 |
智慧財產行政 | 商標行政事項及爭議之處理、著作權行政事項及爭議之處理、商標及著作權相關法令之擬制及解釋、辦理商標、著作權國際事務、規劃及辦理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及教育訓練等。 |
觀光行政 | 處理觀光事業之規劃辦理,如:計畫、研擬、審核、督導及執行觀光發展業務。 |
交通行政 | 公務運輸管理、違反交通管理事件案件控管、交通運輸政策研擬及相關業務之執行。 |
航運行政 | 配合國家航運發展政策,從事行政與技術人力工作,進行航港體制改革及推展航港業務。 |
地政 | 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
衛生行政 | 醫療衛生法規之擬訂、醫療體系策劃、醫事人員管理、醫事機構管理與輔導、醫療業務管理與督導、長期照護、健保爭議與醫療糾紛之處理及其他衛生相關業務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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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技術類工作內容
類科 | 工作內容簡述 |
農業技術 |
從事解決農業生產供銷問題,以提高農產效益,協助農業行政推動等工作,及改進農業作物生產技術,研究與推廣農業技術等。 |
土木工程 |
工程之計畫規劃、測繪、設計、檢查、裝具器材管理、施工圖說、施工規範與施工說明書編訂、工程器材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與審核、建築物與結構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工程材料之應力與應變之分析及工程材料之物理性與化學性質等。 |
測量製圖 |
辦理職務上基本測量、加密控制測量及地籍測量等應用測量之法規研定,及實際執行職務上基本測量、加密控制測量及地籍測量、地形測量、工程測量、都市計畫測量、河海測量、礦區測量、林地測量及其他相關之應用測量等測量工作。 |
衛生技術 |
執行疾病防治、醫療口質、婦幼衛生、衛生保健等研究性質的技術工作。 |
交通技術 |
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工作。 |
電力工程 |
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FM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
電子工程 |
AM、FM發射系統、成音工程設備保養及維修等相關業務、裝備維修及支援、辦理專利申請案審查、辦理資訊系統管理及維護作業。 |
電信工程 |
辦理民防管制中心防情報務業務、負責防情HF無線電報收、發傳遞作業、負責警報系統、有(無)線電話操作維修故障排除,保持暢通、辦理民防管制中心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輪值勤務及無線電報通信技術運用。 |
資訊處理 |
辦理資訊處理業務、資訊系統維護、維修、架設、網管等相關事項。 |
機械工程 |
裝備維修支援、系統測試評估、機械工程相關業務、衛生下水道機械工程之施工管理、城市舞台之舞台、燈光、音響各項專業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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