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簡章】地特考試時間與應考資格資訊!

地方特考每年約9月受理報名,12月舉行考試。地方特考為每年固定都會舉辦的國家考試!地特分為三等、四等、五等考試,地方特考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的形式,在報名時先選擇縣市,錄取後享有與高普考一樣的薪資福利!

 地特考試時間

地特考試時間約每年12月舉行(三等考試3天、四等考試2天、五等考試1天),放榜日期約在每年的2-3月,實際榜示放榜日期需視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 地特報名日期
  • 112.09.11 - 112.09.20

  • 地特考試日期
  • 112.12.09 - 11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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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資格有哪些?

想要準備地方特考的同學要注意各等別的考試資格,

項目 資格條件
地特三等 18歲以上,大學以上學歷。
地特四等 18歲以上,高中職以上學歷等。
地特五等 18歲以上,不限學歷。
備註 1.公職證照類:須領有相關工作證書,並符合工作經驗規定。
2.技術類科:須符合規定之相關系所畢業。

地方特考考試規則修正資訊

考試院院會110年8月26日通過,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增列客語口試及公職專技人員類科增列口試,公職社會工作師類科應考資格增訂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限制,新聞類科及觀光行政類科將英語檢定納入應考資格,普通科目國文刪除列考公文,並自112年考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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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常見問題

Q:地方特考與高普考、初等考的差別?

  • 地方特考基本與高普、初等相同,無論是考科、等級、及待遇都一樣,主要差別在於地方特考錄取之後,必須按照考前選擇的分發區分發(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基宜區、竹苗區、彰投區、屏東區、及澎湖、金門、連江等 ),及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Q:地方特考報名及分發方式?

  • 地方特考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應考人選擇的考試區域,就是上榜後會分發到的區域),考取後需在原單位待滿一定期限。 建議可從兩個方向思考選擇區域:
  • 1.選擇自己希望的上班地區(例如家鄉)。
  • 2.可觀察歷年錄取數據,選擇挑選過往錄取分數較低或名額較多的地區,選對自己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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